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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偶发伤害事件学校有无责任|已回复
作者:河子 日期:2008-12-17
小学二年级学生在课间操后,自由休息,一学生在走廊蹲下系鞋带,后面有一学生推了一位学生,导致另一学生向前倒在了系鞋带的同学,导致三个学生倒在了这一个学生身上,导致这个学生大腿断,请问这事如何处理。
[本日志由 朱杰律师 于 2008-12-23 04:19 PM 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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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对于推人的学生是有明显过错的,其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,由于其系未成年人,其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;
其次,根据你的描述,学校在这一事件中,没有不当的行为。
根据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规定,学校的义务在于发现伤害事故后及时救治,及时通知监护人,否则学校在扩大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责任;
最后,建议学校如果有条件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,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。